教师量化考评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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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11-27 10:50 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性质,为公正评价在岗教职工的工作业绩,树立榜样,表彰先进,经学校行政会研究,特制定本细则。 考核采取量化赋分进行,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依据工作岗位、学习、工作表现和教育教学实绩等方面综合进行,以实际量化得分核算。 一、赋分标准及办法 1.工作量(20分)。 分基础工作量(10分)和岗位工作量(10分)两项综合赋分核算;各处室负责汇总统计核算,按照20%、60%和20%三个档次比例,记22分、21分、20分。 2.考勤(全勤30分) (1)请假每天扣0.5分,学校规定的所有会议、活动缺席一次扣0.2分,处室活动缺一次扣0.1分;临时假累计15小时以内不扣分,15小时(含)以上扣1分,每多一小时扣0.1分。 (2)查岗一次不在扣3分,全校性的会议、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 (3)婚、丧、产假按教育局下发的韩教【2015】38号、【2016】2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每周值周总结统计汇总,办公室负责核算。 3.政治学习(10分) 坚持政治学习,记写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等。党支部负责,按照政治学习笔记完成情况,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记10分、9分、8分。 4.业务学习(10分) 积极参加处室业务进修学习培训、坚持记写学习笔记、承担业务学习培训讲座、录制微视频等。培训处负责,依据业务培训学习和笔记完成情况,按照20%、60%和20%三个档次比例,记10分、9分、8分。 5.通讯稿件 学校鼓励教职工积极认真撰写通讯稿件,宣传学校各处室工作开展情况,扩大学校影响力,提升个人综合素养和学校形象。 高枭飞负责。通讯稿件(小视频)依据学校、市局或韩城市级、渭南市级、省级、***媒体等,每撰写发表一篇,分别赋0.2分、0.5分、1分、2分和5分等进行赋分,转发转载不予计分。以实际得分核算。 6.重大活动 积极主动参与承担学校及上级各部门、各单位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且服从工作分配。 各分管处室统计汇总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活动情况,办公室负责核算。依据承担校内、市局、韩城市级、渭南市级、省级、***等活动,每次分别赋1分、2分、3分、5分、7分、9分;同一项活动赋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7.教科研成果 (1)学科专业文章在中、省、渭南市级刊物(具体指ISSN、CN刊物)发表分别记3、2、1分,交流或获奖减半。 (2)承担国家、省、渭南市、韩城市级课题(具体指教科研等教育机构组织、经过学校申报同意的课题)并结题者,主持人分别记10、8、6、4分,参与人记1分;立项未结题者,首次主持人记1分。 办公室负责。教职工个人期末提供个人获奖、专业文章撰写及课题立项结题证书原件等材料,办公室汇总统计进行核算,同一作品发表、获奖记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8.个人获奖 教师个人荣获党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各类综合表彰奖励的(如先进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优秀党员),按照中、省、渭南市、韩城市、校级表彰分别记9、7、5、3、2分(以证书或文件为准)。凡是获得联办合作院校的个人荣誉均不加分。教师期末提供个人获奖原件,办公室负责汇总统计进行核算。 9.其他加分 学期内承担各类教育教学培训任务者记2分(有安排、图片等过程性资料),各处室负责统计赋分;值班一天记0.5分,加班一天记1分,各处室统计汇总,办公室负责核算。 10.减分(最多减10分) (1)受到市局或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 (2)受到学校大会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 (3)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视情况每次扣1-5分。 以上减分项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办公室实施。 二、考核程序 1.教职工撰写个人工作总结,并将有关证件及证明上交相关处室进行审核; 2.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逐人逐项进行核查、赋分、排序; 3.根据赋分结果,确定各类先进并进行公示; 4.办公室上报市局。 三、几点说明 1.违法乱纪,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十项准则、韩城市中小学教师“十要十不准”,受到上级部门处分或者学校处理者不得评为各类先进。 2.有旷职现象、不接受学校分配工作任务者,不得评为先进。 3.一学期事假累计15个工作日以上,病假累计30天以上者,不得评为各类模范或先进;一年内事假累计30个工作日以上、病假累计60天以上者,不得评为各类先进或模范; 4.调入本校工作不满一年者,不得参与职级晋升、职称评定,年终不得评为优秀。 5.教师量化考评结果作为教师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本实施细则经行政会研究、全干会宣布通过后执行,解释权归学校行政会。在未修订前此办法有效。
韩城教师进修学校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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