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进修学校师德考核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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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11-27 10:43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专业化师资队伍,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韩城市教育局关于《韩城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准确、民主、公开的原则。

2.坚持学校测评教师、教师互相测评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工作业绩与平时表现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时间

师德考核每学年度考核一次,每年6月底进行,在学期结束前完成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布。

四、考核内容与评价标准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六个方面,具体内容详见《韩城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标准》(附件1)。

(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60-89分)、不合格(59分以下)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20%。

(三)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经查实,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

1.为学员替考、代写作业、代写论文等,并从中收取费用;

2.在考试中帮助学员作弊,并从中收取费用;

3.利用工作之便,以任何形式向学员吃拿卡要,谋取私利;

4.在公开场所,因任何原因发生滋事甚至打架,做出有损于教师形象的行为;工作失误造成严重损坏教师形象且造成重大影响的

5.私自办班、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或进行有偿家教,屡教不改的;

6.向学员推销、代购教辅资料或其他商品,谋取私利的;

7.违反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擅自收取学员费用的;

8.受到市局或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

9.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五、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考核方式

1.成立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校级领导  

员:支部委员及处室主任

2.成立师德考核工作评议小组

组长:分管校级领导

副组长:其他校级领导

成员:各处室主任及教师代表

职责:统筹安排,明确分工,根据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程序

1.自我评价。教师对照每学年度初个人签订的师德承诺内容,依据《韩城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标准》(附件1)进行自我评价,并填写《韩城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表》(附件2);

2.民主评议。召开全体教师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行政领导与各处室教师分别按照各自20%优秀指标比例进行评议;

3.综合评定。师德考核评议小组依据个人自评、民主评议结果,结合个人学年度量化考核赋分情况进行综合评分,逐一提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等次建议,报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公示结果。师德考核工作小组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存档备案。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每位教师师德考核表要存入师德诚信档案,作为考核结果应用的依据。同时填写《韩城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市教育局备案。

6.权益维护。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其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如对复核意见不服,可在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诉。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对师德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特级教师和晋升教师职务(职称)、推荐教学能手,选培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

(二)评选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和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师德考核必须是优秀。

(三)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树模、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四)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学校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调整工作岗位或高职低聘。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依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自公布实施之日起执行。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1

韩城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标准

内容

     

分值

评分

一、爱国守法(12分)

1.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3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争做知法守法楷模;

3


3.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6


二、爱岗敬业(18分)

4.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3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6


6.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6


7.服从工作安排,积极承担上级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


三、关爱学生(16分)

8.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3


9.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3


10.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放弃每一个学生,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

6


11.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4


四、教书育人(20分)

12.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4


13.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5


14.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6


15.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标准,不公开排列学生的成绩名次。

5


韩城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标准

内容

     

分值

评分

五、为人师表(18分)

16.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淡泊名利,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3


17.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5


18.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

6


19.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平等对待学生家长,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4


六、终身学习(16分)

20.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

2


21.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

6


22.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掌握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5


23.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3



凡是有违反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的,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附件2

韩城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表

(           学年度)

所在单位:(盖章)

姓 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文化程度


工作职务或岗位




是否担任班主任


签名:

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价

考核等级:

签字盖章

附件3

韩城市教师师德考核情况统计

(             学年度)

单位名称

韩城教师进修学校

教职工总数


专任教师数


参加考核人数


优秀人数


合格人数


不合格人数


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


单位意见

同意

盖章  

           

参加考核人员花名册(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顺序填写)

姓名

性别

职务、职称

考核结果


































































备注:1.各单位7月22日前将考核结果上报人事科;

2.市属学校、局直单位单独上报,其他学校由教育组统一审上报

3.各单位考核人数以7月份工资发放人数为准。


地址:陕西省 韩城市金城区东环路北段
电话:0913-5197901
邮箱:hcjx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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