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秋季开学期间组织开展“民法典进学校”暨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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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9-18 10:39

韩普法办发〔2020〕3号

中共韩城市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韩城市教育局  韩城市司法局


各教育组、市属学校: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了认真学习宣传《民法典》,切实推动《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在校园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按照中省关于在全省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市委普法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决定,在2020年秋季开学期间开展“民法典进学校”暨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8月31日至9月30日,各中小学校可任选一周开展“民法典进学校”暨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民法典进学校” 暨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要求,进一步提升青少年的公民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师生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提升依法治理的能力与水平,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浓厚氛围。

三、活动重点及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学习宣传《宪法》《教育法》等其他法律法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习、宣传、贯彻好民法典,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民法典进学校”暨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方案,对活动作出详细安排。各教育组、市属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的职责,组织好“民法典进学校” 暨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

(二)创新教育形式。各教育组、市属学校要落实“将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要求,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民法典主题教育,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班会、征文演讲、模拟法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各学校要结合实际,丰富充实“民法典进学校” 暨法治教育宣传周的具体形式,邀请律师、法治副校长等开展法律专题讲座,保证学习形式多样、落实形式多元、教育效果多彩,不断推进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三)统筹抓好落实。各教育组、市属学校要统筹落实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既要突出民法典这个重点,又要兼顾其他各类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各教育组要注意统筹落实“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法律风险排查等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各中小学要在组织升国旗奏唱国歌活动中,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的有关规定,规范升挂国旗、奏唱国歌仪式,着力推进中小学生深植国旗国歌意识和爱国主义思想。

(四)提高宣传实效。各学校要主动利用课程资源进行普法宣讲,充分发挥在学法宣法方面的主阵地功能,就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正面报道,组织优秀稿件可同时向市委普法办、市司法局报送,提高宣传实效,共同营造良好氛围。市委普法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将结合“七五”普法总结和检查验收工作,对各学校开展“民法典进学校”暨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各学校要及时总结活动情况,认真填写《2020年“民法典进学校”活动汇总表》(详见附件)。各教育组汇总辖区内情况后,于9月25日(星期五)前将汇总表加盖公章,连同“民法典进学校”活动亮点工作、图片或视频资料等发至市教育局、市司法局邮箱。市属学校直接报送至邮箱。各学校图片、视频资料需要突出活动主题和学校标志内容。


市教育局联系人:景桐

联系电话:5218500

邮箱:jyjabk2014@163.com

市司法局联系人:吉萍

联系电话:5166634

邮箱:hcssfjxck@163.com



中共韩城市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韩城市教育局             

韩城市司法局             

2020年8月19日             


附件:2020年“民法典进学校”等活动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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